亲爱的患者、家属及其他来院人员:
您好!
为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来之不易的成果,认真落实好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工作要求,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的风险,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工作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对相关工作进行强化与调整,现向所有来院人员,如门诊患者、急诊患者、住院患者、检验检查患者、治疗患者、手术患者、陪同人员、计划探视人员、陪护人员及其他事务人员告知如下:
一、医院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预检分诊。来医院的人员在进入医院前请佩戴口罩,配合医院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“云南健康码”及“入”院扫码、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史询问等预检分诊工作。
二、患者根据病情和预检分诊结果到相应诊区就诊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:
①“云南健康码”扫码显示黄码或红码;
②发病前14天内有境外返回史或接触境外返回人员者;
③体温37.3℃以上和/或有呼吸道症状;
④在14天内有家庭、办公室、学校班级、车间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/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⑤发病前14天内有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旅行、居住或人员接触史。没有上述情形的患者请到相应诊室就诊。
三、注意人员安全距离和数量。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,患者有序进入诊室。来院人员请不聚集,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。
四、患者请配合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排查工作。对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患者需完成胸部CT、血液或体液等与新冠病毒相关的各项检验检查。
五、来院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。在院期间和在医院各场所均要配戴口罩,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请不要离开医院。住院患者限制探视(精神科患者禁止探视),鼓励利用电话、微信、视频探视。确因病情需要或生活自理困难的的患者,原则上固定1人陪护人员特情况做多不超过2人,陪护人员需配合科室做好相关登记和监测,凭陪护证出入。陪护人员请做好自身和患者防护,做好手卫生和保开窗通风,如果出现咳嗽、发热等症状,请立即报告主管医生及责任护士。
六、在院期间和在医院门诊、急诊、病区、病室、收费、自助区、检查、检验、治疗、手术等医院功能场所及各入口处、一、二次候诊区等医院其他各个场所请正确配戴无呼气阀的口罩,住院患者在院期间请不要离开医院。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请做好自身和患者防护,做好手卫生和开窗通风。如果出现咳嗽、发热等症状,请立即报告床位医生及责任护士。
七、来院人员的信息要真实。请您提供正确的身份信息、通讯信息,流行病学史,住院患者如实签署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患者承诺书》,如果隐瞒或提供虚假疫情信息的,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,甚至刑事责任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,对自己负责、对他人负责、对社会负责,让我们并肩携手、齐心协力,彻底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战!